原创钱箐旎祝惠春经济日报
沸沸扬扬的中行“原油宝”事件似乎迎来了“大结局”。
在“五一”小长假的最后一天深夜,中行针对“原油宝”事件发出了第四次公告,其中提到,“近期中行积极了解客户诉求”,“尽最大努力维护客户利益,已经研究提出了回应客户诉求的意见。”
据经济日报记者最新了解,当前“原油宝”客户和解方案已经确定,中行正在开展相关客户沟通协商工作。5月6日上午,中行已开始联系客户,将承担客户负价亏损,并将根据客户具体情况,在保证金20%以下给予差异化补偿。扎心的是,中行“原油宝”,倒在了黎明前。6月交割的WTI原油期货价格收涨20.5%,报24.56美元/桶,也就是说,之后原油大反弹,暴涨%。
在多位业内人士看来,“原油宝”事件应深刻剖析,对当前我国金融消费者保护、金融产品设计以及金融机构“走出去”等多方面都有深远影响——
警示一:
全面评估金融产品风险
5月4日,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以下称“金融委”)召开第二十八次会议,会议指出,要高度重视当前国际商品市场价格波动所带来的部分金融产品风险问题,提高风险意识,强化风险管控。
一句话内出现三次“风险”,在业内看来,金融委是针对“原油宝”事件进行的表态。而4月30日,中国银保监会也对中国银行“原油宝”事件作出回应,要求中国银行尽快梳理查清问题,严格产品管理,加强风险管控,提升市场异常波动下应急管理能力。
“目前,一些金融创新产品在产品设计和销售、风险流程和控制等方面还存在不足,特别是在国际金融市场剧烈波动的情况下,金融产品的风险也明显上升。”中国民生银行首席研究员温彬说。
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曾刚也表示,“当前要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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