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原油和低硫燃料油期货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的通知
上能发〔〕14号
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自年3月7日(周一)收盘结算时起,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调整如下:
原油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2%,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0%;
低硫燃料油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2%,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0%;
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与现行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比例高、幅度大的执行。
关于交易保证金和涨跌停板的其他事项按《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风险控制管理细则》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
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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