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06-16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发布关于优化调整原油期货可交割油种品质和升贴水的公告,内容为:〔〕34号根据《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原油期货标准合约》、《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交割细则》、《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关于原油期货可交割油种、品质及升贴水规定的公告》(〔〕2号)有关规定,结合目前国内外市场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自年6月19日起,调整巴士拉轻油的升贴水标准。调整后的原油期货可交割油种、品质及升贴水规定如下:原油期货可交割油种、品质及升贴水标准
注:1.API度=(.5/60华氏度时的比重)-.5;比重,根据ASTMD确定。
2.硫含量,根据ASTMD确定。
3.API°≥28,硫含量>3.5%且≤4.0%的巴士拉轻油可以与API°≥26且<28,硫含量≤4.0%的巴士拉轻油混装,但各自不得分别与API°≥28且硫含量≤3.5%的巴士拉轻油混装。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将密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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