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网1月20日电日前,国务院联合调查组对中石油下属燃料油公司倒卖进口原油问题进行严肃调查处理。
网络截图
经核查调查,年6月,燃料油公司将40万吨进口原油以“调和燃料油”名义销售给山东滨化集团,中石油由此出现倒卖进口原油行为。多年来,中石油累计倒卖进口原油1.亿吨,共销售给家地炼企业,在此期间中石油集团主要领导严重失职失责。
资料图来源网络
中石油倒卖进口原油违反《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和原油成品油管理相关规定,严重违反国家产业政策,严重扰乱了油品市场秩序,助长了违规地炼企业落后产能盲目发展,助长了一些地方违规审批地炼项目,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间接造成了国家财政税收的流失,严重败坏了党风和社会风气。
经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有关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失职失责问题认真调查,中石油党组负有主体责任,燃料油公司负有直接责任,中石油有关职能部门负有监管责任。中石油集团有关领导干部、职能部门和燃料油公司有关负责同志未正确履职尽责,负有相应责任。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定,有关部门对中石油倒卖进口原油问题依规依纪依法进行了严肃处理,对中石油倒卖进口原油违法违规获利予以追缴。
资料图来源网络
从国务院联合调查组公布的内容看,中石油下属燃料油公司“近水楼台先得月”,在长达15年的时间里倒卖进口原油近1.8亿吨,这也是近年来,央企曝出违规金额较大的案件。让人不解的是,这样的违规行为,持续时间之长,涉及金额之大,一直能“瞒天过海”,背后的推手是什么?
业内人士表示,涉案1.8亿吨原油,货物价值估计达到亿元。在15年的时间内,如此巨大的“漏洞”竟然没有被主管部门发现,涉及的账目如何核销,审计又是如何通过的,令人匪夷所思!
调查通报中还提到,涉及违规的燃油公司,年6月开始倒卖的第一笔交易是跟山东滨化集团进行的,该企业于年启动上市,并于年2月23日正式上市交易,简称“滨化股份”。
资料图网络截图
业内人士介绍,在国内遍布各地的“小油”从年开始出现,此事件曝光后,不得不让人对二者有所联想。根据相关税收政策,国家每年会对炼油企业征收一定的汽柴油消费税,而通过倒卖的方式拿到的原油原料不在税费征收范围内,对于炼油企业而言,每年将获得一笔“额外”收入。通过违规方式生产的汽柴油,再经过非正规渠道流通到市场后,就出现所谓的“小油”品种。
该业内人士表示,燃料油公司倒卖进口原油可能是国内流通“小油”的来源之一,不排除存在燃油被盗、二次加工等源头。
转载请注明:http://www.0431gb208.com/sjszlff/2568.html